1、锅炉大气新标准将加速锅炉企业的新一轮技术革新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代替原《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此次修订增加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取消了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取消了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提高了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新《标准》较老《标准》在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上有大幅提升。以燃煤锅炉为例,2014年7月1日起新建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从原有的900mg/m3提高到300mg/m3,烟尘排放限值由120mg/m3提高到50mg/m3,并增设了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由此可见,燃煤锅炉将面临新一轮的技术改造,脱硫、脱硝及烟气除尘技术将成为近期锅炉大气污染物治理的重点。现有锅炉设备大部分将面临更换或者升级,原有脱硫除尘技术亟需升级,并增加脱硝工艺,新一轮技术革新对锅炉企业的发展带来挑战和机遇。
同时,新《标准》对锅炉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提出了新的需求。新《标准》要求,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和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因此,锅炉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设备需求将日益广阔。
2、新的排放限值和技术要求下,生活垃圾焚烧炉将面临全面升级改造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代替原《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此次修订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污染控制纳入本标准;增加了生活垃圾焚烧炉启动、停炉、故障或事故等时段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提高了生活垃圾焚烧厂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由于新《标准》增设了焚烧炉启、停、事故时段的污染物排放要求,焚烧炉在设计上需进行重新调整,满足新标准对进料、温控等系统以及故障排除的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较原标准更加严格,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在原有小时均值的要求上增设日均值要求,二噁英排放限值要求更是达到了国际上要求最为严格的0.1ng TEQ/m3。为此,现有焚烧炉焚烧及烟气处理工艺需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需按照新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上的改进,进一步提高焚烧效率和烟尘处理效率。
新《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厂需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烟气在线监测指标至少要包括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氯化氢。因此,焚烧厂在线监测设备需进行相应升级改造。
3、锡、锑、汞工业环保设备亟需更新换代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为首次发布,将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本标准规定了锡、锑、汞采选及冶炼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对重点区域规定了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新《标准》实施后,锡、锑、汞工业水和大气污染物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新《标准》对废水、废气污染物限值要求更严格,特别限值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并且要求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因此,相应的锡、锑、汞冶炼及采选行业生产设备以及废气、废水处理设备均需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并加装自动监测设备。
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标准进入第三阶段,柴油机生产企业需尽快调整以适应新标准要求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代替《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I、II阶段)》(GB20891-2007),对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进行了规定,并提出第四阶段预告性要求。该标准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修订内容包括: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瞬态试验循环(NRTC)、增加了560kW以上柴油机控制要求、优化了一致性检查的判定方法、增加了排放控制耐久性要求、增加了催化转化器载体体积和贵金属含量的试验要求、修订了试验用基准柴油的技术要求。
新《标准》要求柴油机制造企业采取的技术措施必须确保柴油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在本标准规定的有效寿命期内,达到本标准排放要求。耐久性试验需按照本标准附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通过技术成熟的工程方法来完成。制造企业在型式核准申请时须按照本标准附录所列材料填写申报。自2015年10月1日起,停止制造和销售第二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所有制造和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其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符合第三阶段标准要求。柴油机制造企业需尽快调整产业生产技术及工艺,以适应新阶段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