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黑龙江省环保厅
近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明显下降,为保证秋冬季节空气质量,省环境保护厅提出,从即日起,组织检查组排查全省污染源,同时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将不利气候条件下的大气污染降到最低程度。
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强化环境质量监管,按照“网格化”责任划分,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组织研究解决应对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对策和办法。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将检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加大督察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在继续做好火电、供热、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检查基础上,突出抓好工业烟粉尘、施工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对工业企业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情况,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燃煤锅炉煤改气、改电进展情况,煤场、料堆、渣场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排查期间,环保部门将保持连续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明查与暗查、夜查、节假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巡查、突击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行为。同时,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还将加强与气象、农业、工信、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做好空气质量趋势分析和研判,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后,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应急响应工作,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污染减排措施。另外,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向受影响区域的公众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