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高院获悉:2015年,山东各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开发保护一审民事、行政案件2788件,对构成犯罪的345人依法判处刑罚。
2015年6月,山东省高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青岛市城阳区法院、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济宁市高新区法院等法院,也陆续成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山东省高院还制定出台了《关于海域污染损害赔偿案件管辖的意见(试行)》等相关司法指导意见,加强对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问题的法律适用和诉讼制度研究。(记者卞民德) 下一篇: 2015年湖南省关停取缔企业共94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