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临沂各个部门有了“硬杠杠”。临沂市政府日前下发文件,对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20余个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按照要求,市发改委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将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负责推进中心城区工业布局调整;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作为企业负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目录。
市经信委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规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严格禁止新上限制类产品和产能;会同发改部门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负责车用油品治理工作;对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辐射无线电波非无线电设备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严格落实环保监管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应当密切沟通、互相配合,需要联合执法的,应当组织联合执法,有关部门、单位需积极配合参与。
对环境监管履职不到位的,按《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等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