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6-04-15
文件号:豫环文〔2016〕116号
摘要:为督促地方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集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规范区域限批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