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浙江省环保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5-11-20
文件号:浙环函〔2015〕452号
摘要: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52号),省环保厅与省发改委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发文单位:浙江省环保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颁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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