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宁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发文时间:2016-04-21
文件号:宁环办发[2016]29号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排放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11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年)》(宁政办发〔2013〕177号)有关规定,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确定了2016年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179家,其中废水企业63家,废气企业92家,污水处理厂8家,重金属企业16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