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5-11-16
文件号:青政办〔2015〕207号
摘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城市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等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及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方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不断提升我省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有序规范推进我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逐步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工作的市场化机制,切实提高我省环境污染治理水平,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