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起,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全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3年持续改善。2015年,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比2010年分别改善19.8%和56.3%。继2010年省控重点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后,2015年又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重点流域治污考核屡创佳绩,在国家淮河、海河流域治污考核中,我省蝉联“八连冠”和“六连冠”。
2013年11月,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正式通水,经连续监测,输水干线水质稳定达标,标志着被专家学者称为“天下治污第一难”的南四湖治污难题成功攻克。南四湖实现了由劣Ⅴ类向Ⅲ类水体的跃升,成功跻身国家水质良好湖泊行列。目前,南四湖已恢复水生高等植物79种、鱼类52种、浮游植物119种、底栖动物52种。
完成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全国试点,组织开展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评估,17市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部完成划定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显著改善,2015年环境功能区测点达标率从2005年的74.7%提高至90.6%。
全省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78个,总面积达101.2万公顷;省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12个,总面积达46.2万公顷。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了《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大力解决污水直排环境问题,省政府两批“挂牌督办”的共378个污水直排口全部整治完成。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污水直排口“随手拍”活动,联合省质监局印发了《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在全国率先开展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当前我省总体上还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历史阶段,人口分布和企业布局密度大,产业结构偏重,水资源严重匮乏,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尖锐。具体来看,当前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水污染防治成果还不稳固。二是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亟待加强。三是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仍需加强。四是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十三五”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深入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实施方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坚持水陆统筹、河海兼顾,系统推进全过程水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流域生态保护与恢复,完善法规标准推进依法治污,理顺经济政策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科技支撑破解环境瓶颈,加强行政监管提高职业化水平,弘扬环境文化促进多元共治,着力构建水污染防治大格局,全力打造山东水污染防治升级版。
“十三五”时期,全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是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是水环境安全基本保障。
三是促进科学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十三五”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是全力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在“治”方面,突出一个“狠”字;在“用”方面,进一步创新模式;在“保”方面,强化规范化管理。
二是深入落实“水十条”和我省《实施方案》。
三是全面完善与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相适应的政策机制。
2016年,要着力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着力抓好2016年度“水十条”重点任务的落实:一是要突出抓好相关规划计划和方案编制。二是要全面深化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三是要系统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第二,坚决打好省控重点河流达标边缘断面歼灭战:当前,省控重点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治污成果还不稳固,达标边缘断面是最不稳定的因素,距离长期达标、稳定达标还有不小的差距。各市要坚持问题导向,限期解决断面水质超标问题。
第三,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水质保障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深化完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进一步系统提升水源地监测监控水平和应急防控能力。
第四,全面深化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今年,省政府督查室将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确定为省政府专项督查事项。下半年,环保、林业、海洋、国土等部门将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检查,通报一批、查办一批、处理一批。
第五,为加强对落实“水十条”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确定建立全省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分管省长任总召集人,定期组织17市政府和35个省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商榷重大问题,调度督办工作进展。同时,省环保厅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建立月简报、季通报等调度、督办机制,对各市、各部门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定期督办,密切跟进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按照中央工作部署,今年下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开展对山东的专项督察工作。各市必须要有清醒地认识,要及早谋划、超前部署、精心准备,认真梳理当前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
(原标题:改革创新 攻坚克难 努力打造全省水污染防治升级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