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济宁市环保局了解到,8月24日至8月29日,济宁市共收到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举报108件。经分类汇总、合并重复举报后,分6批次移交县市区及市直部门91件。目前已办理上报31件,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已对23人进行责任追究。
从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来看:大气污染问题占举报总数61%,噪声污染问题占27%,水污染问题占9%,固体废物污染约占3%。
从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行业来看:工业企业污染问题是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49%;建筑工地、生活垃圾、餐饮油烟等社会生活中的污染问题,占举报件总数的28%;畜禽养殖等涉农行业污染问题,约占举报件总数的17%。
群众反映较多的县市区为:任城区、高新区、邹城市、微山县,分别为36件、9件、8件、8件。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有:任城区唐口街道魏楼村明达养殖场异味问题,任城区济安桥路运煤车辆噪声问题;高新区异味扰民问题。
近期,济宁市发布省环保督察交办的七起环境信访案例,针对省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按照要求认真查办,通过严密组织、严查立改、严肃问责,迅速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案例一:
济宁电厂附近运煤车辆夜间噪声扰民
多名群众反映,座落于任城区济安桥路的济宁电厂夜间大量车辆运煤,有时近通宵,产生噪声和扬尘,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调查认为,群众反映属 实。华能济宁电厂装机总容量97万千瓦,并承担济宁西部供热任务,每天的煤炭需求量约为1万吨,其中30%的当地调拨煤炭需汽车运输,每天大约70-80 辆次。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猛增,城区及济安桥路交通拥堵现象严重,交警部门要求运煤车辆晚上10点以后方可向电厂运煤。电厂周边没有大型居民区前,扰 民问题尚不明显。2015年后,电厂附近的南池水景园等居民区入住后,运煤大货车过境,扰民问题凸显,引发周边居民不满。
济宁电厂对煤炭需求量较大,且运煤道路单一,但电力关系到国计民生,电煤供应必须保障,所以扰民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这也是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开通后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接到信访举报转办函后,任城区主要领导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市中交警大队和区环保 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调查组,并于8月17日到济宁电厂及周边路段进行了实地检查,详细了解了群众反映问题的实际情况。区调查组在与电厂方面充分交流 和沟通后,就解决当前运煤大货车噪声扰民和扬尘污染问题提出要求:在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的前提下,调整运煤货车通行时间段;切实做好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严 格落实覆盖、冲洗、避免撒漏等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尽快着手研究设计新的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
济宁电厂积极配合,已经协调煤矿和运煤企业将大货车运煤时间段调整为下午2时至晚11时;晚11时以后,电厂关闭运煤通道。济宁电厂加大抑尘措 施,配置清扫车、洒水车在运煤道路定时清扫洒水,建设洗车台对进出运煤车辆进行清洗,原露天煤场全部封闭,围墙加装防风抑尘网等措施。任城区市中交警大队 加大警力,疏通因调整大货车运煤时间带来的交通压力;加强早7时至晚12时巡逻管控。任城区还将加大交通治理力度,适时调整路面勤务部署,织密路面管控 网,对大货车、水泥罐车、渣土车等车辆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纠、严处,切实解决运输车辆噪声扰民和扬尘污染问题。
案例二:
邹城市张庄镇、香城镇石材加工粉尘噪音污染
群众反映邹城市张庄镇、香城镇石材加工厂粉尘、噪音污染严重,加工废水直排河流农田和道路,污染河水,引起农作物减产。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 张庄镇共有8家石材加工企业,其中邹城市峰盛工贸有限公司,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生产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香城镇石材加工厂为邹城市山阴石材厂,共包 括6个加工点,其中,北加工点和南加工点存在未按照要求建设围挡的问题。经现场检查,上述企业都建有多级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 水直排入河现象。
接到信访件后,邹城市环保局立即责令邹城市峰盛工贸有限公司停产停业,同时针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并投产的行为立案调查,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邹 城市山阴石材厂,邹城市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罚款。目前,邹城市峰盛工贸有限公司已停产,邹城市山 阴石材厂已按照要求安装了围挡。
案例三:
金乡县马庙镇申庄村违规养殖污染环境
群众投诉金乡县马庙镇申庄村内养鸭场,污染水、气味大,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要求调查处理。经查证,举报投诉对象为金乡县马庙镇宏利肉鸭养 殖场,该养殖场位于金乡县马庙镇申庄村南,距村庄约1000米左右,距养殖场西北方向约130米有一户居民。该养殖场建设3座鸭舍,2015年2月建成投 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虽然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但存在着项目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问题,并在7月10日执行马庙镇政府停 止养殖决定后,8月13日又擅自新进鸭实施养殖。
马庙镇政府联合县畜牧局、环保局对宏利养殖场进行执法检查,要求立即关停、取缔该养殖场,并由公安机关对养殖场业主褚洪利进行传唤。目前,该养殖场已全部清理完毕,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四:
微山县一洗煤厂废水外排,粉尘污染严重
群众反映微山县一洗煤厂产生废水直接排入微山湖,粉尘污染严重。经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洗煤厂实际名称为山东舜奥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产生的 洗煤废水经两级沉淀后循环使用,并无外排;工网废水、冲刷废水、洗车废水经四级沉淀后,抽入清水池用于补充洗煤用水,在水量大时,会出现废水经第四级沉淀 池外溢现象,外溢废水由排水口排入厂南墙外废弃的藕池,不进入微山湖。
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部分煤炭等物料周边覆盖不严,生产操作台物料未覆盖;2、厂区北墙未安装抑尘网,南墙抑尘网破损,厂区东侧、南 侧煤堆高于防风抑尘网;3、喷淋设施未达到全覆盖;4、厂区地面有煤泥积水;5、工网收集的废水由沉淀池溢出外排。
按照一案双交的原则,县大气指挥部8月18日将督办函交县经信局和欢城镇,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执法人员现 场下达整改通知和督办函,责令明确专人清理生产区煤泥积水,完善煤尘污染防控设施,封堵厂区西南角排水口,严禁废水外排,并对其扬尘污染措施不到位问题进 行立案处罚。
目前,该公司已对厂区西南角排水口进行了封堵,对生产区煤泥积水进行清理,降低煤堆高度,对抑尘网进行了整改,在厂区适当位置增加喷头,做到喷淋全覆盖。各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毕。
案例五:
高新区洸府河东河堤橡胶坝北污水管道问题
群众反映洸府河东河堤橡胶坝北有污水管道。经查证,情况属实,该管道实为洸府河东岸分流管道,用于承接周边道路雨水和分流洸府河上游河水,由于 杨柳国际新城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部分生活污水混入雨水管道,通过金宇路雨水主管道,流入洸府河东岸分流管道后,实际形成“污水管道”。
高新区市政园林处联合柳行街道办事处对该案件采取了以下应急措施:一是对杨柳国际新城雨污混流管道进行了封堵,安装抽水泵将进入该管道的污水抽 入市政污水管道;二是对分流管道出口进行了截流,防止污水进入洸府河;三是在分流管中段安装抽水泵,抽取管道水至市政管网;四是对承建杨柳国际新城的火炬 房地产开发公司下达了雨污混流整改及处罚告知,处罚款20万元。
案例六:
鱼台县兴民建材厂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相关部门擅自准许试生产。
8月17日,群众反映鱼台县王庙镇正南一砖厂排放异味气体。经现场调查和实地监测,信访件反映异味情况不属实。该砖厂实为鱼台县兴民建材厂,经委托第三方监测,该厂无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颗粒物和窑炉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不超标,未发现异味问题。
在群众投诉前的8月2日,鱼台县经信局组织县国土局、县环保局等部门对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认为其基本符合验收标准,同意其试 生产一个月。但在调查组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防尘网不完善,厂区内有杂物,煤矸石粉碎车间周围地面未硬化、物料覆盖不完全,无喷淋设施”等问题。 因此验收组人员存在未严格按照导则要求,在企业扬尘防治设施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擅自批复同意试生产的问题。
鱼台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对存在的“防尘网不完善,厂区内有杂物,煤矸石粉碎车间周围地面未硬化、物料覆盖不完全,无喷淋设施”等问题立即进行整 改。8月26日,鱼台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复查,发现其已完善防尘网,厂区内杂物已清除,煤矸石粉碎车间周围地面已硬化,物料已完全覆盖,已安装喷淋设施。
案例七:
经开区马集镇小石料厂粉尘污染
群众反映经开区马集镇机场路两侧有小石料厂、石粉厂,粉尘污染严重。经调查,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经开区马集镇机场路顺达桥一侧,有两个家 庭石料作坊,业主分别为孟书印和徐发燕,两家石料作坊均为违法生产,生产过程中无任何降尘措施,地面无硬化,环境脏乱差。群众举报的石粉厂为嘉祥县路发建 材有限公司,位于马集镇店子村,2008年嘉祥县环保局验收,该厂未生产。
经开区对两家企业采取变压器断电措施,并拆除了配电设施,目前,这两家石料作坊均无法再生产。下一步,经开区管委会将对群众举报的孟书印和徐发燕等家庭石料作坊加强监管,防止其死灰复燃。(记者 郝亚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