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丝1月3日晚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罗红花的《民事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关于股东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通知》。

三维丝股东起诉现任董事长 称身份不合法
罗红花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违反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廖政宗不是公司合法的董事长,不具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提议人、召集人和主持人资格;丘国强、张煜不是公司合法董事,其以“董事”身份所为行为均无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集时间和召集程序违反公司《章程》。
此前,在三维丝二股东厦门坤拿和三股东丘国强通过联手“逼宫”,将第一大股东罗祥波和罗红花夫妇逐出公司后,公司的营业场所和公章等重要物品却仍然由后者控制。由于无法正常交接,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为此,三维丝公司以罗祥波侵权为由提起诉讼,但上述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2016年11月,三维丝上演“三国演义”:三股东丘国强率先发难,在11月14日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议罢免公司董事长罗祥波、第一大股东罗红花夫妇两人的董事职务,二股东厦门坤拿及其实控人廖政宗则默契配合,投出了关键的赞成票,最终将罗祥波和罗红花夫妇逐出了董事会,丘国强则回归董事会。11月22日,新董事会在选举廖政宗为董事长的同时,解除了罗祥波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罗氏夫妇彻底出局。自此,双方围绕公司实际控制权展开了诉讼大战。
11月21日和11月30日,罗红花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同时,在法院审理三维丝诉讼罗祥波侵权的过程中,罗祥波于12月14日提出中止诉讼的申请。
罗祥波于12月26日收到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认为,三维丝起诉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是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合法有效,但罗红花提起的两起诉讼涉及到三维丝决议的效力问题,因此本案必须以上述两起诉讼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且目前上述两起诉讼尚未审结。因此,法院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