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核实,举报所指矿场系贵州惠水晟人矿业有限公司下属的惠水县摆拉坡矿区冶金用砂岩矿。
2013年1月24日,该矿场取得采矿许可,有效期至2018年1月24日。2015年5月28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黔FM字安许证字〔2015〕J0597号)。
2015年12月,企业曾因非法占用林地2.7亩被惠水县林业局处以1.8万元罚款。
2016年以来,企业生产硅矿约5万吨,截至目前,采矿项目累计投资300余万元。
据最新调查情况显示,企业涉嫌非法占用林地面积37.8亩,其中商品林面积为26.9亩,地方公益林面积为10.9亩。此外,企业至今未按规定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林地使用手续在办理中。
2017年5月11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惠水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对其处以12万元罚款。
同时,惠水县公安局已对企业涉嫌非法占用林地案立案侦查,对公司股东、管理负责人许某某依法实施刑事拘留。惠水县监察部门已启动对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问题的调查工作。惠水县国土局将督促企业做好矿山开采恢复生态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