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云南省副省长刘慧晏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马文亮、省环保厅厅长张纪华担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等23家单位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3个专项小组,均设在省环保厅。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环境污染防治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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