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湿地医院法人代表被拘留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湿地医院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拒不停建,法人代表孙某近日被高台县环保局移送县公安局,被处以七日的行政拘留。
高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复核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并未履行恢复原状义务。
张掖市高台县环保局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该公司法人代表移送县公安局进行处理。县公安局予以受理,并立案开展调查,对拒不停建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高台县湿地医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某处以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高台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制衔接,强化联动执法,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对未批先建、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