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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出台耕地湿地河湖休养生息方案

发布时间:2017-09-06来源:中国环境报

海南省出台耕地湿地河湖休养生息方案
 
  海南省发改委、省生态环保厅、省国土厅等8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海南省耕地湿地河湖休养生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海南将控制耕地、湿地、河湖开发规模,降低利用强度并恢复其生态功能,构建耕地、湿地、河湖休养生息的长效机制。
 
  《方案》提出了两个阶段的治理目标:到2020年,确保耕地数量,有效恢复河湖生态空间,稳定湿地面积,稳步提高耕地质量,耕地、湿地、河湖生态功能初步改善;到2030年,耕地、湿地、河湖资源利用与养护全面步入良性循环,生态系统健康稳定。
 
  根据《方案》远景目标,到2030年海南将建立完善的资源休养生息制度体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体包括: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比例保持在81%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480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在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方面,海南将推动全省360万亩自然湿地资源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对三亚珊瑚礁保护区、东寨港保护区、白蝶贝保护区等,重点整治过度捕捞、采集及污染;在海口、三亚、儋州、陵水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工程试点,至2020年,修复受损湿地1万亩;建立重要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稳步推进退耕还湿试点。
 
     为确保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海南将推进重点河湖治理与修复,对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三大流域干流,松涛水库、牛路岭水库、大广坝水库、大隆水库等重要湖库,按照“一河(湖)一策”原则,强化节水治污系统治理;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对水源涵养区、防洪调蓄区、滨河滨湖带等水生态空间的保护,合理退还河湖生态空间。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第一环保网(www.d1e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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