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环保9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转让方”)与新余航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余航锐”或“受让方”),就公司向新余航锐转让公司控制的枣庄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桐城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桐庐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双方于9月26日签订了《意向协议》。
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不超过85%的股权,受让方拟以有限合伙项下分期募集的资金受让转让方持有的目标股权。目标股权的预估值为不超过7.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