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资协议I的条款,合资公司I的注册资本约为人民币1.69亿元,合资公司I将由公司、茂名鉴江水利水电及广州环保工程设计院分别拥有99.4%、0.5%及0.1%权益。合资公司I将负责PPP项目I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业务。
根据合资协议II的条款,合资公司II的注册资本金约为人民币1.93亿元,合资公司II将由公司、茂名鉴江水利水电及广州环保工程设计院分别拥有99.4%、0.5%及0.1%权益。合资公司II将负责PPP项目II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业务。
PPP项目为经营性污水处理项目,主要由信宜市东区(PPP项目I)和西区(PPP项目II)两个水质净化设施整体打包项目构成,总共包括:新建10余座镇区水质净化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以及新建千余座农村水质净化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东西区项目同时承接对原有镇区和农村水质净化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进行委托运营业务。
(来源:格隆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