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15点40分,阜沙分局执法人员来到阜沙镇东阜公路侧一家玻璃制品加工厂进行日常巡查。当时生产车间正在生产,磨边、倒角、打孔、清洗工序有一定的白色废水产出,丝印、烘干工序有废气产生。
企业负责人称生产工序废水经过废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但执法人员发现,其磨边机旁边设置了一条雨水管道,随即倒入红色示踪剂确定废水排放去向。
经核实,雨水管连接着厂外的市政下水道。该公司通过软管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工序废水从废水收集池抽至雨水管道,排放至厂外的市政下水道并流向外环境。
执法人员检查中还发现,其丝印、烘干工序废气未配套建设相关污染物治理设施直接向外环境排放。
执法人员对其磨边机旁的雨水管处排放的废水以及厂外的市政下水道废水进行采样、取证并依法查封主要产污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