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时间:2001-11-12
文件号:GB 18484-2001
摘要:本标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集中连续型焚烧设施为基础,涵盖了危险废物焚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对具备热能回收条件的焚烧设施要考虑热能的综合利用。 本标准内容(包括实施时间)等同于1999年12月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 2-1999),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 GWKB 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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