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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万吨垃圾污染环境案在佛冈法院开庭

发布时间:2020-09-08来源:广州日报

最近佛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冯某忠等16人污染环境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涉案垃圾高达2.7万余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58万元,环境污染损失1821.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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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5月,被告人冯某忠见非法倾倒工业垃圾有利可图,找到佛冈县汤塘镇升平村委高塱仔(土名)的承包者被告人冯某添,商定每倾倒1吨工业垃圾支付3元场地费,冯某添同意。


冯某添找到升平村委头围村民小组组长被告人冯某南、出纳冯某丰,承诺给予二人好处费17000元,换取被告人冯某南、冯某丰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促成村民签名同意。2018年12月24日,该村民小组与冯某添、冯某忠补签三方合同,同意倾倒工业垃圾,盖头围经济合作社公章。后被告人冯某忠利用升平村委刀排村一块空地作为中转站,从2018年10月开始至2019年3月16日,被告人冯某忠以高塱仔区域接收被告人潘某开等人运来的工业垃圾,雇请挖掘机挖掘山泥覆盖遮掩工业垃圾。经测绘评估认定,在高塱仔和中转站区域倾倒有害物质合计不低于27204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58万元,造成环境污染损失1821.395万元。


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除冯某忠等16人外,还有深圳市恒某通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市侨某实业有限公司、肇庆市愿某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提供工业垃圾的企业。


法庭依法告知和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各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围绕案情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意见。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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