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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示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

发布时间:2020-12-29来源:广东环境

经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审议通过,拟安排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10000万元、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6499万元。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及《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环函〔2019〕1135号)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安排计划表(附件1)、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表(附件2)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8日—12月30日


(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财务与审计处  83629325,gdhbgcc@163.com)


附件:1.资金安排计划表


2.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1

 

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分配方案

 

序号

地区

资金用途

拟补助金额

(万元)

合 计

 

10000

1

汕头市

热电联产示范

4000

2

东莞市

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2000

3

江门市

开展油品质量抽检

40

4

湛江市

钢铁厂超低排放改造示范及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3000

5

清远市

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960

 

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分配方案

 

序号

地区

(单位)

资   金   用   途

拟补助(安排)金额

(万元)

合 计

 

6499

1

阳江市

阳春市硫铁矿区及周边农田治理项目

1600

2

惠州市

惠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430

3

云浮市

云城区危废铝灰处置污染地块场地环境调查项目

65

4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4178

5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

226

 

附件2

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任务清单

 

序号

地区

资金投入方向

工作任务

名称

补助

资金

(万元)

任务要求/绩效目标

任务

性质

实施

方式

实施标准

完成

时限

1

汕头市

大气污染防治

热电联产示范

4000

建设热电联产项目1个,提供集中供热服务,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指导性任务

财政补助

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

2021年12月底

2

东莞市

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2000

开展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购置大气污染检测设备,提高大气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新增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提升“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能力,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指导性任务

财政补助

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

2022年12月底

3

江门市

大气污染防治

开展油品质量抽检

40

组织开展油品质量抽检,抽检车用柴油不少于150批、车用汽油不少于100批,检验报告符合标准要求,提高油品使用者的环保意识,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指导性任务

财政补助

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

2021年12月底

4

湛江市

大气污染防治

钢铁厂超低排放改造示范及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3000

支持实施钢铁厂超低排放改造示范项目不少于1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采购机动车及油品质量监测仪器设备11套,提升监管水平,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指导性任务

财政补助

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

2022年12月底

5

清远市

大气污染防治

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960

开展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升2个环境监测站大气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完善7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指导性任务

财政补助

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

2022年12月底

 


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绩效目标表(汕头市)


项目名称

大气污染防治

资金类型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方主管部门

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年度

2021年

资金需求

4000万

支出内容

建设热电联产项目1个。

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

总体目标

完成建设热电联产项目1个,提供集中供热服务,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

效

指

标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完成建设热电联产项目

1个

质量指标

项目建设质量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不超过2021年12月底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预算

效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煤炭使用量

减少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项目建成后有效性

长期有效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0%

 

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绩效目标表(东莞市)


项目名称

大气污染防治

资金类型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方主管部门

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年度

2021年

资金需求

2000万

支出内容

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政策依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9〕6号)、《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粤府〔2020〕128号)

总体目标

提高大气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

效

指

标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购置大气污染检测设备

不少于20台

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

不少于6套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

通过专家验收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不超过2022年12月底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预算

效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大气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有效提高

可持续影响
指标

设备有效使用情况

不少于3年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设备使用者满意度

≥80%

 

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绩效目标表(江门市)

 

项目名称

大气污染防治

资金类型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方主管部门

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年度

2021年

资金需求

40万

支出内容

开展油品质量抽检。

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VI车用燃油的通知》(粤府函〔2018〕218号)和《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粤环〔2018〕23号)

总体目标

提高油品使用者的环保意识,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

效

指

标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抽检车用柴油

不少于150批

抽检车用汽油

不少于100批

质量指标

检验报告

符合标准要求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不超过2021年12月底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预算

效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油品质量

得到提高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油品使用者环保意识

持续提高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0%

 

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绩效目标表(湛江市)

 

项目名称

大气污染防治

资金类型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方主管部门

湛江市财政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年度

2021年

资金需求

3000万

支出内容

支持实施钢铁厂超低排放改造示范项目,采购机动车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提升监管水平。

政策依据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9〕6号)

总体目标

钢铁炼铁厂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采购机动车及油品质量监测仪器设备11套,提升监管能力,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机动车及油品质量监测仪器设备

11套

钢铁炼铁厂超低排放改造示范项目

不少于1个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

通过专家验收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不超过2022年12月底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预算

效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环保监管能力

得到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持续监测

5年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0%

 

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绩效目标表(清远市)

 

项目名称

大气污染防治

资金类型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方主管部门

清远市财政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年度

2021年

资金需求

960万

支出内容

大气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总体目标

加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

效

指

标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建设完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7个

提升大气污染物监测能力环境监测站数量

2个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

通过专家验收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不超过2022年12月底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预算

效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

得到提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空气自动站运维时间

不少于3年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0%



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任务清单

 

序号

地区

资金投入方向

工作任务

名称

补助

资金

(万元)

任务要求/目标

任务性质

实施

方式

实施标准

完成

时限

1

惠州市

土壤污染防治

农用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430

1-2县(市、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示范推广

指导性任务

财政补助

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

2021年底

2

阳江市

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

1600

阳春市硫铁矿区及周边农田治理

3

云浮市

地块调查及风险评估

65

云城区危废铝灰处置污染地块场地环境调查

 

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绩效目标表(惠州市)


项目名称

土壤污染防治

资金类型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方主管部门

惠州市财政局、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年度

2021年

资金需求

430万

支出内容

农用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结合辖区内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通过在农产品超标区域采取相关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探索出适合当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和模式。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

效

指

标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示范县(市、区)

2个

质量指标

农产品达标率

90%以上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1年底

成本指标

无

 

效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无

 

社会效益
指标

环境公共服务程度

提高

生态效益
指标

农产品超标风险

降低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无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70%

 

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绩效目标表(阳江市)

 

项目名称

土壤污染防治

资金类型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方主管部门

阳江市财政局、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年度

2021年

资金需求

1600万

支出内容

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源头控制:通过污染源头治理工程,从源头上减小污染物向下游的输送
途径消减:通过污染途径治理工程,从途径上消减污染物转移的量
受体治理:通过农田治理工程,保证农产品的质量,达到安全利用耕地的目的。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

效

指

标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治理工程

3个以上

质量指标

农产品达标率

90%以上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1年底

成本指标

无

 

效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无

 

社会效益
指标

“米袋子”、“菜篮子”和“水缸子”质量

提高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生态环境、经济可持续性

可持续发展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70%

 

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提前下达批)绩效目标表(云浮市)

 

项目名称

土壤污染防治

资金类型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方主管部门

云浮市财政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年度

2021年

资金需求

65万

支出内容

地块调查及风险评估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为下一步风险管控或修复提供依据。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

效

指

标

产
出
指
标

数量指标

调查地块

1个

质量指标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以上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1年底

成本指标

无

 

效
益
指
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无

 

社会效益
指标

污染地块达标再开发

提高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生态环境、经济可持续性

可持续发展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70%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广东省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统筹)

资金类型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实施单位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预算年度

2021年-2022年

资金需求

4178万元

支出内容

项目实施对象主要结合2020年成果集成报告分析得出的重点区域、73类行业以外行业、重点污染物密切相关的典型地块,拟调查数量为80个左右。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地块前期基础信息采集核实与风险筛查结果更新、布点采样方案编制及专家评审、现场采样调查样品检测分析及数据上报、调查地块风险分级复核、成果集成等工作。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3. 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4.《广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粤环〔2018〕4号);5.《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0〕79号)。

阶段性绩效信息(项目实施计划)

第二季度

2021年6月底前,确定调查地块清单,开展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工作。

第三季度

2021年6月-9月,完成前期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结果核实与更新,开展布点采样方案编制。

第四季度

2021年12月底前,初步完成调查地块布点方案编制,组织评审,启动初步采样调查。

总体目标

2021年6月底前,确定调查地块清单,开展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工作;2021年9月底前,完成前期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结果核实与更新;2021年12月底前,初步完成调查地块布点方案编制,启动初步采样调查;2022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调查地块现场土壤和地下水采样;2022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检测工作,并将数据汇总上报;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数据分析及成果集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基础信息确认表

80个

布点采样方案

80个

采样调查记录表

80个

样品分析测试数据

80个地块

指标5:成果集成报告

1个

时效指标

2022年底前完成80个地块采样调查任务

2022年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预算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培养土壤环境调查专业技术团队

培养一批土壤环境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掌握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了解地块风险情况

摸清家底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名称

广东省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控)

资金类型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实施单位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预算年度

2021年-2022年

资金需求

226万元

支出内容

项目实施对象主要结合2020年成果集成报告分析得出的重点区域、73类行业以外行业、重点污染物密切相关的典型地块,拟调查数量为80个左右。工作内容主要为对调查地块开展的前期基础信息采集核实与风险筛查结果更新、布点采样方案编制、现场采样调查样品检测分析及数据上报等工作过程开展质控审核,保障调查工作的质量。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3. 关于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6〕188号);4.《广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粤环〔2018〕4号);5.《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0〕79号)。

阶段性绩效信息(项目实施计划)

第二季度

2021年6月底前,编制项目质控工作方案。

第三季度

2021年6月-9月,对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结果核实与更新等工作过程开展质控。

第四季度

2021年12月底前,根据调查进度,同步开展调查地块布点方案质控审核。

总体目标

2021年6月底前,编制项目质控工作方案。2021年9月底前,对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结果核实与更新等工作过程开展质控;2021年12月底前,根据调查进度,同步开展调查地块布点方案质控;2022年7月底前,根据调查进度,同步开展调查地块现场土壤和地下水采样质控;2022年9月底前,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样品分析检测过程的质控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数据上报审核,编制质控工作报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基础信息采集过程开展质控审核

不少于调查地块数量的20%

对布点采样方案开展质控审核

不少于调查地块数量的20%

对采样调查过程开展质控审核

不少于调查地块数量的20%

对样品分析测试及数据上报过程开展质控审核

不少于调查地块数量的30%

质控工作报告

1个

质控样品智能库

2个

时效指标

2022年底前完成调查地块的质控工作

2022年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预算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培养土壤环境调查专业技术团队

培养一批土壤环境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掌握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了解地块风险情况

摸清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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