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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被罚24万

发布时间:2022-04-13来源:中宏网山东

中宏网山东4月12日电 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获悉,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因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罚24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1月17日,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591mg/L,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浓度以及《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表1中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高于500mg/L的要求,超标0.182倍。2022年1月18日聊城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出具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认定报告》。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之规定,追究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的行政法律责任。结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版)通用处罚裁量,鉴于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主动进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2022年3月30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处罚款24万元。

(图片来源 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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