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环保网为您提供最新的环保资讯、环保展会、环保项目招标采购等信息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财政厅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奖励举报办法》,以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举报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上一篇: 生态环境部: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
下一篇: 辽宁省印发生态环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奖励举报办法
1.凡注明来源"第一环保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第一环保网所有。若需转载需注明新闻来源及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