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水环境污染治理及监控技术交流 洽谈会技术供方单位的通知
为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亦称“水十条”),落实山东省和烟台市关于重点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大力推进烟台市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加强对工业、城镇生活、农村农业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源控制,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加工园区污染,从源头控制进入水体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年底前,全面消除26条重点河流劣V类水体,完成沿途村镇直排口整治工作及配套建设重污染行业的加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经研究,拟于7月中旬召开水环境治理及监控技术交流暨供需对接洽谈会(以下简称“水洽会”)。加强共享平台建设,推广示范先进适用技术,邀请区域内列入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点行业污染源企业及各县市区环保局相关领导、业务负责人参加。现公开征集国内外从事流域水环境治理、“十大”重点行业废水治理及监控、农村饮用水净化处理等业务的环保工程公司、设备生产及服务企业参加水洽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报名条件
(一)从事流域水环境治理、“十大”重点行业废水处理及监控、农村饮用水净化处理等业务的专业环保工程公司、环保技术公司、环保设 备公司、环保咨询公司、监测设备公司等环保企业、技术依托单位和服务企业;
(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三)拥有流域水环境治理、“十大”重点行业废水处理及监控、农村饮用水净化处理技术或设备,并具有在上述领域内2项以上工程实例。
(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三)拥有流域水环境治理、“十大”重点行业废水处理及监控、农村饮用水净化处理技术或设备,并具有在上述领域内2项以上工程实例。
02
筛选流程
(一)有参会意向的技术供方,请填写技术供方企业报名表(见附件),于7月10日前报送第一环保网;
(二)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专家现场考察、评估;
(三)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参加会议的技术供方单位,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认;
(四)会议前7日内发出参会邀请,办理参会手续。
(二)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专家现场考察、评估;
(三)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参加会议的技术供方单位,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认;
(四)会议前7日内发出参会邀请,办理参会手续。
03
参会报名
联系人:于芳丽、李俊、宋晓博
电 话:400-6863187、0535-2100925/929
传 真:0535-3970986
邮 箱:yufl@d1ep.com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
邮 编:264000
电 话:400-6863187、0535-2100925/929
传 真:0535-397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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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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